報道引述臺海巡隊稱,被查獲的大陸漁船,預計前往澎湖七美海域收購其他大陸漁船的明蝦并協(xié)助補給,為進行更深入的調查,將船只及4名船上人員一起押回馬公港。海巡隊還聲稱,全案在完成調查后,將依違反“兩岸人民關系條例”予以重罰。
就在事發(fā)前一天,臺海巡隊剛剛扣押一艘大陸船只。11日,臺海巡隊在澎湖目斗嶼北23.8海里海域,發(fā)現(xiàn)“閩豐漁00851號”大陸漁船,廣播數(shù)次后,強靠登船檢查,船上王姓船長等7名船員一并被扣押調查。
“越界”一直是臺當局扣押大陸船只的慣用借口,此次扣押大陸漁船也并非今年的第一起。就在11月11日,臺海巡署艦隊分署澎湖海巡隊也曾以“越界”為由查扣一艘大陸“閩豐漁00851號”底拖漁船。
臺灣媒體曾報道,今年1月3日,臺“海巡署”艦隊分署調派2000噸級的臺南艦“進駐”澎湖,就近配合“澎湖海巡隊”進行所謂的對“越界”大陸漁船“掃蕩”任務。4月,臺“海巡隊”甚至使用霰彈槍對大陸漁船隊發(fā)射震撼彈。8月,臺當局又以“越界”為由在4天內(nèi)連扣4艘大陸漁船,羈押船員并予以重罰。臺親綠媒體《自由時報》曾報道稱,今年初至10月臺當局已裁罰64艘“越界”大陸漁船。
針對臺當局此前頻繁扣押大陸漁船甚至打傷漁民的行為,國臺辦曾呼吁臺當局“將心比心”。國臺辦表示,多年以來,大陸方面為兩岸漁民正常作業(yè)提供保障,維護良好的作業(yè)秩序,保障兩岸漁民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做了大量的工作。大陸方面對臺灣的漁民一向以同胞情誼相待,我們在沿海多個地方設立了臺灣漁民接待設施,為臺灣漁船和漁民提供避風、補給、搶險、救助等相關的幫助。兩岸同胞是骨肉兄弟,將心比心,臺灣方面應當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來對待大陸漁民,保證相關漁民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。
by 廣東臺灣海運